第02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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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20日 星期

宁波给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上保险


本报讯(通讯员 张土良)日前,宁波市教育局联合宁波银保监局在全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试行“保障+服务”风险防控综合保险,从而加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风险防控管理工作。

该保险适用于在宁波大市范围内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许可,并在民政、市场监管或编委办等部门登记注册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由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作为风险防控综合保险的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主要保障营业场所安全类风险和合同履约责任类风险。在保障额度方面,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与保险机构协商确定保险责任分项保额,其中营业场所安全类风险累计责任限额最低为200万元;合同履约责任类风险投保最低责任限额为30万元。

此外,风险防控综合保险与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年检挂钩,年检时,民办教育培训机构须提供风险防控综合保险保单或风险保证金缴纳证明。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还将把风险防控综合保险作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设立审批、等级评定以及“红、白、黑”名单公布等事项的重要条件,进行综合考量。

该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推行风险防控综合保险是给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装上了“安全阀”,既可保障消费者在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又减轻了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安全责任风险和举办者的经济压力,建立起第三方保险“托底”的风险防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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