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阅读促进条例》推动家庭、社区、职场等多场景阅读,正是要构建一个“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的育人生态,使社会成为一所无墙的大学。
□邓海建
12月16日,《全民阅读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条例》旨在促进全民阅读,推进书香社会建设,增强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养,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推动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
阅读,不止于目遇——它是“思接千载、视通万里”的心灵遨游,是“腹有诗书气自华”的生命涵养。从“韦编三绝”的坚韧、“囊萤映雪”的刻苦,到“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的通达,阅读始终是中华文明薪火相传的核心载体。《条例》之初心,正在于引导社会从“泛览”回归“精研”、从“知道”走向“洞悉”,重新寻回“板凳要坐十年冷,文章不写一句空”的沉潜功夫。
阅读之要,在于“全民”。《条例》描绘的书香社会图景,是立体而包容的:既要“阳春白雪”,也重“下里巴人”;既关注都市图书馆的巍峨,也牵挂乡村书屋的灯火;既推动校园内的琅琅书声,也支持家庭中的亲子共读。
此前,《2025浙江省中小学生阅读状况蓝皮书》发布。从回收的3.8万余份有效调查问卷中发现,2024年,浙江省中小学生图书阅读率为94.31%,课外图书阅读量超18本,显著高于同期全国0~17周岁未成年人的平均阅读量。古人有言:“有书不读子孙愚。”阅读资源的均衡,实则是知识权利的平等,是授人以渔的根本之策。当知识的活水流入每一个社区、每一个家庭,便是在最深处夯实社会进步的阶梯,为每一个向上的灵魂提供最坚实的精神支点。
《条例》的深远目标,在于增强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养,最终指向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推动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这是一条由个体至整体、由文化自觉到文明自信的升华之路。阅读是思想的磨刀石。广泛的阅读,能使人“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培养开阔的视野与辩证的思维。阅读更是道德的明镜与价值的灯塔。屈原的“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无数经典中蕴藏的浩然之气与家国情怀,正是滋养思想道德素质的沃土。当亿万国民因阅读而明理、因阅读而崇德、因阅读而睿智,整个民族的精神风貌必将为之一新,凝聚成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最深沉、最持久的力量。
以教育视角观之,《条例》的颁布是对“教育”二字的深刻拓展。它突破了传统校园的围墙,将阅读确立为终身学习的核心范式。学校教育授人以“鱼”与“渔”,而终身阅读则是让人拥有整片海洋。“少年读书,如隙中窥月”,培养青少年良好的阅读习惯,便是为其一生点亮探索世界的明灯,助其在纷繁复杂的信息中保持清醒与定力,于典籍中“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条例》推动家庭、社区、职场等多场景阅读,正是要构建一个“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的育人生态,使社会成为一所无墙的大学。
“灯火纸窗修竹里,读书声。”这是古人向往的幽静与富足。当《条例》的春风吹拂,我们期待,在繁华都市、在宁静乡村、在每一个寻常或不寻常的角落,有更多的灯火被书籍点亮,有更多的灵魂在阅读中栖居。那无数被点亮的个体心灵之光,终将汇聚成河,流淌成我们这个古老民族面向未来、最磅礴最温暖的文化气象,照亮通往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壮丽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