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教师周刊·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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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7日 星期

高职残疾人音乐表演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探究


●高职院校必须从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师资队伍、评价体系等方面入手,摸索出既适合学习对象特点又符合就业要求的培养方案。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李桂枝

特殊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信息化时代的背景下,视力残疾人和肢体残疾人大学生群体如何平衡他们自卑、敏感、脆弱等共性心理特点,达到音乐表演专业所要求的自信、外向、主动等特质是一个重要课题。高职院校必须从音乐表演专业的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师资队伍、评价体系等方面入手,摸索出既适合学习对象特点又符合就业要求的培养方案,打造德技双修的残疾人音乐表演专业人才培养模式。

一、确立适合残疾人音乐表演人才的培养目标

任何专业的人才培养,首先必须明确其目标,这关乎“培养什么人”这一根本问题。在音乐表演专业人才培养中,除了必备的音乐知识和技能外,德育也尤为重要。因此,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特别提出德技双修的目标,强调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注重培育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参与意识,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如下目标:培养具有较强的集体意识、团队合作精神和社会交往能力的学生。这些目标的设定,符合残疾大学生的身心特点,为他们未来的社会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二、构建分层分级分类、全过程实践的课程体系

学校依据德技双修的人才培养目标,结合残疾大学生的特点和实际,设置了必修课、选修课和实训课程。其中,必修课包括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选修课包括专业方向课和公共选修课。课程根据视力残疾人和肢体残疾人的身心特点,以及他们的目标就业岗位群的典型工作任务设计而成,同时遵循了高职教育教学规律和残疾人大学生认知发展规律,构建起集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为一体的行动导向课程体系。所有课程设置都由浅入深、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在课程体系结构中,学校针对视力残疾人往往听觉能力特别强的特点,开设了“盲文乐谱”“乐器维修与调律”等特色化、个性化的方向课程,以更好地发挥残疾人大学生的特长,增强他们的自信心和学习动力。

三、制定符合残疾人音乐表演专业的评价体系

教育评价是在一定教育价值观指导下,依据确立的教育目标,通过使用一定的技术和方法,对所实施的各种教育活动、教育过程和教育结果进行科学判定的过程。对于残疾人音乐表演专业学生,学校采用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教学评价方式。过程性评价涵盖学习态度、平时作业、教学实践活动、阶段技能考核等,体现课程学习过程的达成情况。专业课程采用现场演奏演唱、现场乐器维护与制作等方式进行期末终结考核评价。同时,学校还对不同类别、不同残疾程度、不同特长的学生开展分层分级分类评价。评价既要求学生掌握专业所要求的音乐基础理论知识和音乐表演基础技能,又依据每个残疾学生的身心特点和学习状况进行个性化评价。在进行量化评价的同时,尤其要重视对残疾学生的质性评价。质性评价重在评价学生在自信表达、同伴合作、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德育维度的表现。针对残疾大学生的身心特点,评价将“德”放在首位,然后关注“技”的习得,力求让音乐表演专业的残疾人大学生成为德技双修的有为青年。

四、建设一支懂特教且专业技能强的教师团队

特殊教育教师肩负着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责任。其中,富有爱心是特殊教育教师最重要、最关键的品质,只有教师充满爱心才能真切地投入到特殊教育当中。在残疾人音乐表演专业师资队伍建设中,学校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分析现有教师的专长,扬长避短,合理规划其承担课程教学和课程建设的范围及实践指向,推进青年教师培养工作,通过“老带新”、进修学习、企业兼职、顶岗学习等方式提升教师综合能力,促进教师整体素质提升。同时,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特别是高职称、高学历、高水平的人才。柔性引进行业专家、有影响力的音乐表演艺术家、教授,成立音乐表演专业建设委员会,指导专业发展工作。通过多方位、多维度的建设,学校打造出一支既懂特殊教育,又具有高度理论水平和实践指导能力的音乐表演教师队伍。

(本文系浙江省高职教育“十四五”第一批教学改革项目“课程思政背景下高职残疾人音乐表演专业德技双修人才培养模式研究”研究成果,项目编号为jg20230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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