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回顾 8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提出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支持教师积极管教。这一政策的出台,引发网友的热议。
保障教育惩戒权真正回到教师手中
□陆玄同
新学期来临,《意见》明确提出维护教师的教育惩戒权,这不仅显示出国家对教育事业的重视,更重要的是为教师不敢管学生这一弊病开出了药方。
所谓教育惩戒权,主要是指教师依法对学生进行惩戒的权利,这是教师代表学校管理学生并对其在校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惩戒的一种权利,也是其职责的一部分。教师是教育工作的主要实施者,也是知识的传递者和道德的引领者,面对一些学生的失范行为,他们有责任行使教育惩戒权。然而,一些教师在面对学生的不当行为时,不愿意也不敢实施这一职权,因为一旦处理不当,便会引来家校矛盾及冲突,这于教师而言,的确是“不可承受之重”。
在管教学生上,教师之所以噤若寒蝉,细究下来,不外乎以下几点原因:第一,部分家长过于溺爱孩子,不能容忍教师对于孩子的正常管教和学校的正常处罚,孩子出了任何问题,家长一味指责教师和学校;第二,教育主管部门在处理相关矛盾纠纷时,本着息事宁人的态度,没有做到维护教师的立场;第三,在信息化时代,社会舆论容易对教师的管教行为过度解读和放大,以致教师随时担心陷入舆论风波。
正是看到了教师“不愿管”“不敢管”的困境,此次,《意见》再一次重申教育惩戒权,支持教师积极管教,为教师合法权益正名,是再一次为教师撑腰,无疑为这一难题的破解提供了更为坚实且强有力的政策支撑。但要保障教育惩戒权真正回到教师手中,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相信随着《意见》的落地执行,将极大激发教师主动履职的积极性,将有力遏制污名化教师现象,教师“不愿管”“不敢管”的现象也必将逐步减少。
实施惩戒权需多方理解和配合
□郑建钢
“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支持教师积极管教。”《意见》犹如一把尚方宝剑,给了教师举起“戒尺”的底气。同时,《意见》的出台,也是对此前颁布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有力承接。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曾表示,“严格来说,教育惩戒权不是谁赋予的,而是教师这个工作所必需的”。教育惩戒权的实施,需要得到多方面的理解和配合。只有当家长、教师乃至整个社会达成共识,才能为教师合理行使教育惩戒权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让教师敢于“积极管教”,不再缩手缩脚。
平心而论,教师惩戒学生,重不得,轻不得,尺度很不好掌握。曾有媒体做过一项问卷调查,统计数据显示,参与调查的近九成家长表示“赞同教育惩戒”,只有极少部分家长“反对”。但是,即使表示支持的家长,也只是赞成“一般惩戒”。
别让教师手中的“戒尺”被一味骄纵孩子的家长夺走,别让教师本应正常行使的权利被一边倒指责教师的社会氛围所剥夺。家长对惩戒要持正确态度,认识到教师的管教是“为了孩子好”,支持教师在合理范围内实施惩戒权,同时要换位思考,在教师管教孩子上多一些宽容,别动不动就上纲上线。家校之间应加强沟通、定期交流,共同探讨教育惩戒的恰当方式,增进相互之间的理解与信任。社会舆论应引导公众正确看待教育惩戒的积极意义与价值所在,而不是扰乱视听、火上浇油,增加学校舆情应对的难度和有关教师的心理压力。
而学校方面,要为教师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要放手支持教师正确行使教育惩戒权,将惩戒纳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让教师放心、大胆地履行自己的教育职责。在遇到问题时,学校应当及时介入,妥善处理,积极维护教师合法权益。
教师要用好教育惩戒权
□李 平
长久以来,教师在行使教育惩戒权时面临的诸多困境,让他们产生了深深的“无力感”,无奈之下,不少教师萌生“既然管不了,那就不如不管”的消极心态。
所谓“教不严,师之惰”,教师不敢管学生,并不是一种健康的教育现象,意味着教师对学生放任自流,这对学生和社会而言都是极大的危害,不仅会导致教育质量的下降,也很难培养出适应社会需求的人才。作为教师,要破除不良的教育理念,强调师者的责任和担当,在面对学生的不当行为时理应拿起“戒尺”,有所作为。
2021年开始执行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明确了教育惩戒的属性、适用范围等。而此番《意见》的出台,进一步强化了相关规则的落地执行。国家既然再次明确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教师自身更应振作起来,不仅要“敢管”,还要“会管”,让惩戒权真正成为育人的有力支撑。
现实中,不排除有少数教师未能很好掌握惩戒与体罚的边界,导致教育惩戒权的滥用,让学生的身心受到伤害,并引发社会质疑、损害家校关系。时代在变,教育也在变。教师要提高正确履职的意识和能力,依法依规,尊重学生基本权利和人格尊严。同时,需不断提升专业能力,把握互联网时代孩子的个性特点,多一些教育智慧和适切的教育手段,避免简单粗暴的惩戒方式。
“惩者,以正其心也。”教师把控好惩戒的“度”尤为重要。无论是鲁迅先生笔下的先生寿镜吾,“有一条戒尺,但不常用”,还是魏巍难忘的“先生手里的教鞭好像要落下来,他用石板一迎,教鞭轻轻地敲在了石板边上”……古往今来,睿智的教师都有一个共识,那就是“教育惩戒权,不会轻易启动”。赏识也好,惩戒也罢,都是教育手段,背后都饱含师者的爱心、责任心和人文关怀。而教师“惩戒背后的爱”,学生也自会感受到。
既要保证教师依法依规的教育惩戒权能够顺利行使,同时也要杜绝过度体罚、人格损害等过度惩戒的发生,只有在两者之间找到平衡,确保惩戒权在实践中有温度、有力度、有效度,才是教育的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