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让“教育家精神成为广大教师的自觉追求”,就必须优化教育的生态环境,打破现有制度中束缚教师思想、过度消耗教师精力、阻碍教师专业成长的种种藩篱。
□朱建人
在我国第40个教师节来临之际,《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
解读此《意见》,理解其操作内核是“弘扬教育家精神”,主要任务是“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发展目标是“为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坚强支撑”。而其实施路径,则是将教育家精神的培育融入实际的教育教学过程,引导和鼓励教师在各自的岗位上像教育家那样去工作和学习。
哲学家认为,人是环境的产物。那么,学校的工作环境,乃至当下整个教育的生态,对激励教师弘扬教育家精神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意见》的第十一条专门提到了“营造教育家成长的良好环境”,从中不难看出,中央对破除时下一些不利于教师成长的体制机制障碍给出了非常明确的要求。
要让“教育家精神成为广大教师的自觉追求”,就必须优化教育的生态环境,打破现有制度中束缚教师思想、过度消耗教师精力、阻碍教师专业成长的种种藩篱,让那些迫使广大教师不得不疲于奔命地应付各种事务,令教师长期处于“职业倦怠”状态的各种不合理的做法得到强有力的制止,以使广大教师的精神面貌成为陶行知先生所说的“抬头乐干”的样子。就实际情况而言,特别需要在如下几个方面作出改善。
一是还给教师教育的自主权和主动权。教师法规定了教师具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的权利。但是,当下教师的教学自主权被束缚在了一个很小的空间。各种培训、比赛、考核都在喻示教师必须按“规定动作”来进行,不得有任何“自选动作”。即便是新课程的实施,一线教师的创新实践和批判性思考也被严重忽略。这对以智力劳动为主的教师而言,实在是一种隐性、持久而深刻的精神伤害。
二是减轻教师各种类型的非教学性负担。从教育现状看,近年来,经过综合治理,“社会事务进校园”的乱象确实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治理,但要获得彻底解决,还有一个艰难的过程。在不少学校,形式主义泛滥的现象仍严重存在,各种不合理的任务、规定一大堆。因此,需要站在时代发展的高度,将一些过时了的管理办法做一番清理,最大限度地减轻空耗教师时间精力的各种负担,真正还教师“一张清静的书桌”。唯其如此,方能释放教师的教育热情,并为教师的专业发展提供更多的可能性。
三是提供教师平等均衡的专业发展条件。《意见》提出要“加大教师培训经费投入力度”,期待这样的投入具有普惠性,而非少数人的专利。尽管我国的各种教育法律法规都规定了教师具有享受培训和专业发展机会的权利,但在许多地方,有的教师成为“培训专业户”,而有的教师勤恳工作一辈子都未必能够获得较高层次的培训机会。这种现象导致了学校教育管理中教师“获得感”“成就感”“荣誉感”的严重失衡。
四是营造鼓励教师创新实践的安全的心理环境。在教育家陶行知看来,“由行动而发生思想,由思想产生新价值,这就是创造的过程”。第一流的教育家,一定“敢探未发明的新理”“敢入未开化的边疆”。绝大多数的教育人未必能达到这样的境界,但作为对教育家精神的追求,要有效落实教育创新,就需要工作环境和管理机制具有极大包容性,让教师的创造潜能在教育一线获得充分的释放。如此,《意见》所强调的“创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教育方法,形成教学特色和办学风格”的愿景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教育家精神的培育不是一蹴而就的。但只要我们切实把教师放在学校教育的主体地位,确保教师拥有足够的时间来专注于教学和研究,积极为广大教师提供专业发展机会,努力营造尊重和鼓励教育创新的校园心理环境,教育家精神之花就一定能够在全国的校园中烂漫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