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基础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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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6日 星期

家长义工制该如何构建?


□熊丙奇

近日网上流传山东省日照市莒县学生家长的质疑:“每个班级每天都要派出家长到路口执勤,像我们这种有二孩的双职工家庭,真的没时间。能否不要再让家长去执勤了?”对此,莒县教育和体育局回应:“学校组织安全护学,与学校一起呵护孩子安全健康成长的活动,家长可自愿参加,不存在家长没有时间也必须执勤的问题。”

教育部门已经明确,学生作业不能变为家长作业,这对学校教师和家长在学生作业这一问题上的职责进行了明确界定。除了布置家长批改、辅导学生作业这类问题外,现实中确实存在家长在上学和放学时段在校门口执勤和维护交通秩序,参与学校安全管理这一情况。笔者以为,这个任务主要应该由社区警察、交警和学校保安共同负责,不应交给家长。对于确实存在安全管理压力的学校,家长们可以成立义工队,但前提必须是家长自愿,而不能是“被自愿”。

目前,发挥家长的义工作用,不只是校门口执勤,还有学校食堂卫生监管、学生研学旅行安全管理、学生社团建设及社会实践活动等。与学生作业不同,这些均属于非教学事务,而家长参与学校的管理,主要也在于非教学事务。对于这类管理存在的问题,家长一方面可以向校方提出意见,加以监督;另一方面则可以担任学校义工,利用可用的家长资源,为办学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以此实现家校共育。

需要注意的是,探索家长义工制,首先必须健全家委会机制。这应该由家委会自主决策,而不是由校方主导来布置工作。家委会在参与学校的非教学事务时要做到独立自主,由全体家长选举产生的家委会成员代表全体家长参与办学管理、监督。此外,家委会还有代表家长维护学生权利的责任,如学生被教师歧视性对待,家委会应该出面交涉,要求学校调查教师是否存在这一问题,并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处理。

有了这样的家委会,家长当义工自然也就不会“被自愿”,包括被校方安排,以及本人确实没时间、不愿意,但担心学校因此对自己的孩子另眼相看而“假装自愿”的情况。有意愿、有时间的家长自主参加,乐在其中;没有意愿也没时间的家长不参加也很坦然,这就发挥了家长义工制的积极作用。

这次引发社会舆论的事件依然拷问的是学校治理的问题。事实上,成立能发挥作用的家委会,充分发挥家委会参与学校治理,尤其是非教学事务管理的作用,是学校实行现代化管理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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