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基础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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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8日 星期

综合素质评价何去何从?


□熊丙奇

日前,深圳市教育局发布《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新方案”),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新方案调整了综合素质评价方式,对综合素质基本指标采用达标与否的方式进行评价,而在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应用方面,综评不再作为分数相同下优先录取的依据,调整为“综评不达标的学生不能报考广东省一级学校”。

这可视为对综合素质评价改革进行积极调整,也可解读为此前对综合素质进行量化观测评价、把综合素质评价纳入中考录取的“失败”。在笔者看来,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的困境在于:纳入中考录取,被质疑增加学生负担;不纳入中考录取,或者仅作有限参考,则沦为“走过场”。追根溯源,我国基础教育办学采取的是升学教育模式,一切都从升学角度来思考利弊得失。不破除升学教育模式,基础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都会遭遇这样的困境。

破除升学教育模式的有效途径是教、招、考分离,即学校自主教学,考试社会评价,高一级学校自主招生。要想实现教、招、考分离,其一必须深入推进招生录取制度改革;其二改革对学校办学的评价,不再以升学率评价学校办学,而是评价学校完成基础教育课程的质量情况。

当前,我国基础教育办学存在两个“一体化”。一是“教招考一体化”,考试居于主导地位,是基础教育的指挥棒,基础教育教学围绕考试而展开,高一级学校把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录取学生的最重要甚至唯一的依据。二是“管办评一体化”,教育主管部门既是管理者,又是办学者,还是评价者。这两个“一体化”结合在一起,就形成了基础教育的升学教育模式——以升学率评价学校办学,以考分评价学生,学校就按考试组织教学。

推进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目的是为了破除唯分数论,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在升学教育模式之下,要让学校、家长重视综合素质评价,只有采取“升学教育思维”,就是对综合素质进行量化观测评价,将其纳入升学录取之中。在推出之初,这项改革被称为是“动真格推进综合素质评价”,但随之出现了一系列问题:量化评价是否科学?是否增加学生负担?是否会存在弄虚作假的问题?……

对深圳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质疑,就包含以上这些方面。家长认为,推进综合素质评价增加了学生的负担,制造了培训机构新的“商机”,出现了综合素质评价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等问题。为回应家长的关切,深圳市教育部门修订了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其思路同样是“升学教育思维”,即从量化观测评价、纳入升学录取,改为弱化量化观测评价,只做达标与否评价,弱化与升学挂钩,不再作为同分优先录取依据,进而降低家长对综合素质评价的关注度。

这样一来,推进综合素质评价的前景堪忧。笔者认为,在升学教育模式中,所谓的“素质”教育,最终都将转化为分数,如之前的“高考加分”“特长生招生”等并不利于发展学生的个性与兴趣,甚至诱发了一些教育乱象。因此,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必须突破升学教育模式。

突破升学教育模式,意味着必须推进“教招考分离”改革和“管办评分离”改革。两者的核心都在于行政放权:“教招考分离”改革,要求行政部门把考试评价权交给社会专业机构,将招生自主权交给学校,将考试选择权交给学生;“管办评分离”改革,则要求清晰界定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的权责边界,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对学校办学和教师教育教学实行专业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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