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季 颖 通讯员 郑金武)9月23日,宁波市教育局对外发布了调整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体制的通知,市教育局原则上不再审批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
据介绍,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审批管理体制调整后,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全市各类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宏观指导职能。原由市教育局审批管理的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按照属地化原则委托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经过初步排查,宁波将有80家教育机构全权委托到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办理。
通知还指出,为落实“最多跑一次”要求,方便机构办事,原市属的教育培训机构全权委托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变更、分立、合并、终止审批及办学许可证换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