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前沿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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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8日 星期

书写民办教育新篇章


□本报记者 言 宏

民办教育在国民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与日俱增。它的理念演变就是一种证明: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民促法》)颁布之前,提法为“民办教育是公办教育的补充”;2002年《民促法》颁布以后,则为“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都是国家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2017年《民促法》修改以后,则变为“大力支持民办教育”。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各级政府要把发展民办教育作为重要工作职责,鼓励出资、捐资办学,促进社会力量以独立举办、共同举办等多种形式兴办教育。

“民办教育是改革开放40年来教育领域最重要的制度创新。”一直研究民办教育的浙江大学教授吴华认为,民办教育的出现和发展打破了公办教育的垄断地位,成为推动教育发展的重要力量,主要表现在增加教育供给、优化资源配置、扩大教育选择、激发系统活力、改善教育公平等方面。

据统计,自《民促法》发布实施后,民办教育现有在校生人数增加了3600万左右。同时,公办教育现有在校生人数减少了3000万左右。多年来,我国在校生总数一直保持在2.6亿人左右。2002~2016年期间,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从3500亿元增加到31000亿元。这期间,公办学校减少了28万所,经费增加了25000亿元。而民办学校在同样的时间段增加了10万所,公共财政经费仅增加了200亿元。民办教育以1%的公共财政资源提供了18%的公共教育服务。

2017年浙江省民办教育统计数据表明:2017年,全省共有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高校14所,独立学院21所。民办普通本专科招生为8.54万人,在校生为31.32万人,招生、在校生人数各占全省普通本专科招生、在校生总规模的29.1%、31.2%。全省有民办普通高中201所,在校生19.35万人,占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5%。民办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工学校)43所,在校生7.06万人,占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总数的13.3%。民办普通初中253所,在校生25.73万人,占普通初中在校生总数的16.5%。民办普通小学163所,在校生48.07万人,占普通小学在校生总数的13.6%。民办幼儿园6272所,在园学生117.1万人,占在园幼儿总数的59.8%。

全省各级各类民办学校专任教师总数14.6万余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3.5%,其中:民办幼儿园6.79 万人,民办中小学5.98万人,民办中职学校0.31万人,民办高校1.55万人。

“这份出色业绩的背后是全体民办教育人的努力。优秀的民办教育人是民办教育的支撑和脊梁!”浙江省民办教育协会会长葛为民认为。为表彰民办教育中涌现的优秀教师和校长,省民办教育协会开展“评选2017年浙江省民办教育优秀个人”活动。共评出优秀教师297名,优秀校园长50名。他们中有肩扛“爱”和“责任”,以立德树人为己任,把希望的种子撒向孩子心田的德育良师;有围绕核心素养改革课程和教学、提升学生各种能力的智慧教师;有探索开拓、力求精进,在市场经济环境中闯出一条办学之路的校长园长。记者近日采访了部分教师和校园长,探秘其成功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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