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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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8日 星期

期待综合实践课引出更多“活的教育”


□胡欣红

近日,教育部发布《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提出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是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与学科课程并列设置,从小学到高中,各年级全面实施。

作为新一轮课改的亮点之一,综合实践活动课其实并非新鲜事物。早在2001年,教育部印发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中就明确规定了综合实践活动是必修课程,是与学科课程并列的独立课程。然而,囿于诸多现实因素,它并未能真正“落地”。

综合实践活动是从学生的真实生活和发展需要出发,从生活情境中发现问题,转化为活动主题,通过探究、服务、制作、体验等方式,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跨学科实践性课程。它是在教师的指导下,由学生自主进行的综合性学习活动。课程目标定位是学生能从个体生活、社会生活及与大自然的接触中获得丰富的实践经验,形成并逐步提升对自然、社会和自我之内在联系的整体认识,进而培养学生在价值体认、责任担当、问题解决、创意物化等方面的意识和能力,所以绝不是通常意义的学生课外活动。

我国教育的优势在于学生基础知识掌握得非常扎实,但学生的创新能力、责任意识、实践能力则明显是短板。强调教育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的综合实践活动,关乎未成年人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核心素养的提升,对于弥补教育短板具有不可估量的价值。

与以知识信息接收为主的学习活动不同的是,综合实践活动改变了学生在教育中的生活或存在方式,把学生的探究发现、大胆质疑、调查研究、实验论证、合作交流、社会参与、社区服务以及劳动和技术教育等作为重要的发展性教学活动。简言之,具有跨学科、动态开放性特点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不同于任何一门“课”。其课程实施不以教材为主要载体,教师不能用“上课”的方式去“教”学生,而要成为学生综合实践活动组织者、参与者、促进者。

在设计面向学生“生活世界”的综合实践活动时,教师必须密切学生与生活、学生与社会的联系,围绕人与自然、人与他人或社会、人与自我、人与文化等方面提出活动主题,引导学生深入自然情境、社会背景或社会活动领域,开展探究、社会参与性的体验、实践等学习活动,形成对自然、对社会、对自我的整体认识,发展良好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

总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应该为学生与外界之间的良性互动架起一座桥梁。所谓“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期待它能引领中小学校产生更多“活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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