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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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11日 星期

封堵校园贷,还须放活“正规贷”


□李英锋

教育部财务司副司长赵建军9月6日在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根据规范校园贷管理文件,任何网络贷款机构都不允许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为了满足学生金融消费的需要,鼓励正规的商业银行开办针对大学生的小额信用贷款。(9月6日中国新闻网)

近年来,各式各样的校园网贷乱象丛生,害人不浅。很多贷款都成了“利滚利、利加利”的高利贷,几千元贷款在很短的时间内就翻到几万元、几十万元,这样的贷款成了“无底洞”,把学生套牢,让学生及其家庭背上了沉重的经济负担。校园贷还经常伴随语言或暴力威胁、人格侮辱、隐私泄露、信息骚扰、性骚扰以及其他侵害行为,给学生及其家庭带来巨大的精神压力,让学生备受折磨、苦不堪言,已经发生了几起学生因不堪校园贷的还款压力、催债压力自杀的事件。

由于从事网贷经营的市场主体多且复杂,与学生的接触方式也多,且接触及交易行为具有隐蔽性,因而规范校园贷并非易事。本着“快刀斩乱麻”的思路,全面封杀形形色色的校园贷,不失为一种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有效路径。

但显然,在利益驱使之下的校园贷具有顽强的生命力,凭着教育部的一句“不允许”很难将网贷拒之于校园之外。教育、公安、网络监管、电信、金融、工商、市场监督等部门应联合作战,找准封杀校园贷的法律依据,出台封杀的细则、措施,明确封杀的责任分工,教育学生增强贷款风险防范意识,自觉抵制违规校园贷,依法严厉打击网贷违规进校园、虚假宣传、合同欺诈、侵犯隐私权、暴力逼债等违法行为,畅通投诉通道,建立高效的维权机制等措施必须及时跟进。

而在封堵校园贷的同时,还须放活“正规贷”。学生的贷款需求主要分两个方面:一是满足基本的学习、生活需求,二是满足其他生活消费需求。由于学生消费理念的变化,这一需求的总量会越来越大。对于前者,政府应进一步加大助学贷款的发放力度,降低门槛,让更多学生能够享受到国家助学贷款的便利和实惠;对于后者,政府应鼓励引导各商业银行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推出更多款适用于学生的小额信贷产品,降低利率,简化审核流程,让学生们贷得快捷,贷得便宜,贷得安全,贷得放心。

如果银行提供的校园“正规贷”在丰富性、可选择性、便捷性上不输给违规校园贷,甚至更优,且没有违规校园贷的种种后遗症,那么“正规贷”就很容易获得学生的认可,占领校园市场,并且能通过市场竞争遏制违规校园贷,让后者难以在校园内生根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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