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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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22日 星期

开放校园设施应有序推进


□胡欣红

近日,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目前学校体育场馆设施资源不足、使用效益不高,体育场馆的教学属性和社会健身要求不匹配等问题,明确提出公办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体育场馆,并鼓励民办学校向社会开放体育场馆,以缓解青少年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与体育场馆资源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3月14日,中新网)

开放固然是共识,但真的开启“便民”模式,如何确保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却常常遭遇“现实之困”。校园一旦向社会开放,会产生设施损耗破坏、管理人员节假日加班等问题,甚至出现校外人员来健身时崴脚状告学校索赔等。

看来,如何有效破解“便民之困”,才是学校开放的关键所系。这既有赖于在校园中享用文体资源的市民遵守基本的文明规范,也离不开学校自身的主动探索尝试,更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后续保障制度。

为了切实缓解学校的后顾之忧,指导学校有序地开放,《意见》给出了一些契合实际的针对性建议。除了强调学校体育场馆需有健全的安全管理规范之外,还提出应合理确定开放对象并实施开放人群准入制度。以笔者之见,开放学校体育设施,应该有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可以考虑在合适的时段先向社会人员开放田径场、足球场、篮球场等室外场地,但必须经过登记并签好“安全责任书”。至于室内体育设施,则应该酌情尝试收费服务,通过办理“会员卡”等方式,限时限量开放。

当然,开放体育场馆仅靠学校发力肯定远远不够,要由政府统一规划、协调。上海“政府购买服务、市场分担风险、社区参与管理”的运作方式就很值得借鉴。可以组织教育、体育、财政、公安和学校所在地村委、街道等部门广泛调研、共同协商,建立自我约束制度、成本补偿制度、安全联防制度等。适当考虑从学校周边群众中招募一些热心的志愿者,让他们参与进来,承担起管理、引导的职责,这样的良性互动,有助于增进理解信任,让外来健身者由麻烦制造者成为安全守护者,共同提高学校预防和应对风险的能力。

此外,为对外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办理意外伤害责任保险,提供安全保障也很重要。只有这样,才能减少学校损失,让学校不再为安全问题担惊受怕。当然,学校也要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安排教师巡查管理,及时制止并妥善处置故意损害场馆设施、破坏学校环境卫生的行为。

为了充分利用学校文体资源,相关部门也要创新管理模式,比如引入社会化管理思维,将学校体育馆纳入统一的社会公共资源,由政府部门派出专业人员负责场馆的管理。满足学校教学之余,由政府部门进行社会化运作。如此,管理才会回归社会本位,学校自然也就没有了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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