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外国语学院教育治理研究中心 吕 苹
自2019年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举措,大力扶持0~3岁托育事业发展。然而,由于出生人口骤降,尽管“十四五”期间3岁以下婴幼儿千人托位数由2019年的1.8个提升至2025年的4.73个,实际入托率仅提高2~3个百分点。这些数据背后,反映的是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中供需匹配不畅的结构性矛盾。如何破解这一难题,既完善生育友好政策,又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从研究和实践来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的建构,应包含以下三大协同治理机制。
一是供给机制。政府应承担主导责任,推进卫健、教育等多部门跨部门协作与动态资源调配,建立权责清晰、激励相容的托幼一体化统筹供给机制。
首先,必须明确家庭的基础地位。家庭的需求是托育服务体系建构的原动力与出发点。对于0~3岁婴幼儿(特别是0~2岁婴幼儿),家庭是最基本的教育养育场所。因此,提升家庭的育儿意愿、能力与水平,是生育友好政策的核心。
其次,需关注托育服务的现实必要性。中国妇女拥有世界第一高的就业率,加之独特的祖辈分担家庭教育养育功能,使得托育服务具有巨大的潜在需求,并有可能成为高质量、个性化服务消费的新增长点。
在此背景下,托幼一体化模式成为普惠托育的主力军。该模式充分利用社区幼儿园已有的场地、师资和管理优势,大力推进各类公民办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可以迅速提高托位数和入托率。根据调研,幼儿园托班的收费仅为普惠托育机构收费的一半左右,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
二是基层组织建构。社区是普惠托育体系建构的基础。应依托社区的党群服务中心等基层组织和数字化资源平台,整合卫健、教育、民政等各部门资源,建构社区融合式的托育服务递送机制,发展社区托育点与家庭支持服务,打通托育服务“最后一公里”。
应在社区内设置婴幼儿照护驿站,作为幼儿园托班和普惠托育机构的补充,使其成为“家门口的托管点”,提供临时托、计时托和科学育儿指导。培育社区非营利组织,激发社区居民参与动能,支持符合条件的个人开办“家庭托育点”,让幼儿们拥有“共享奶奶”。在社区中创设有益于婴幼儿游戏成长、家长互助交流的器物与空间,提供生育友好的环境。发挥社区终身教育服务功能,开设祖辈课堂,开展亲职教育,提升家庭育儿水平,让居民“愿意生、养得起、育得好”。
三是人力资源保障机制。应打通托育人才培养、认证发展与权益保障的全链条,为高质量、个性化托育服务提供专业化的人力资源保障。
在职前教育上,鼓励高职院校、开放大学等开设婴幼儿照护专业,医育结合培养专业化托育人才,课程体系需融合多学科内容,强化实习实践比重。推行“1+X”证书制度,证书标准由教育、卫健、人社三部门联合认定。在职后发展上,将托育从业人员培训纳入急需紧缺的职业培训范围,形成“学历教育+培训”两条腿走路的人才供给体系。
除此之外,还应结合托幼一体化要求,对幼儿园教师和保育员进行育婴师、保育师培训,实行同工同酬,并根据照护婴幼儿的月龄发放专项津贴。鼓励家政企业、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培训多元化、细分化的托育从业人员。
在社区尝试“医育协同工作模式”,推动儿保医生、社区护士以驻点或结对方式深度参与幼托机构的日常工作,不仅定期检查,更要参与一日生活流程设计、特殊儿童干预方案制订等。依托社区的党群服务中心等基层组织,建立家庭育儿指导中心,整合医疗、教育、康复等数字化资源,为幼托机构和家庭提供一站式托育支持服务。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基于社区的普惠性托育服务体系建构研究”的结题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