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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3日 星期

浙江深化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改革


本报讯(记者 季 颖)为巩固浙江省基于专业大类的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试点改革成果,推动我省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近日,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基于专业大类的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要全面建立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2025年年底前,全省所有市、县(市、区)完成本地区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制定工作。同时,全面建成我省“1+N”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体系,覆盖全部独立设置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专科学校、职业本科学校、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并从2026年开始全面实施。

《通知》要求,各地因地制宜确定拨款标准,综合考虑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国家政策导向和地方发展需要、职业教育发展规划等因素,科学确定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基准定额标准,并鼓励设区市统一制定本辖区生均拨款基准定额标准。强化政策激励引导,对国家鼓励和当地经济社会急需紧缺的专业,对产教深度融合、就业前景好的专业,各地可通过设置“政策导向系数”适当调整相关专业生均拨款。对改革成效大、办学水平高、就业质量好、资金使用效益好的学校,可通过设置“办学水平系数”等方式,给予相关学校倾斜支持。此外,要建立生均拨款动态调整机制。

为提高生均教育成本核算质量,《通知》要求,各公办职业院校采用完全成本法分别核算出不同职业教育阶段各专业大类的年度生均教育成本,按时报送成本数据。同时,要求严格落实学校自审、县级初审、市级复审、省级会审四道审核校验,确保年度成本核算数据质量。

为确保政策落地见效,《通知》指出,各地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应与现行投入水平大体相当,公办高等职业专科学校和职业本科学校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应当不低于12000元。同时,要求各职业院校加强学籍登记审核,健全动态跟踪调整机制,严格执行“一人一籍、学籍随人走”规定,杜绝出现双重学籍、空挂学籍、人籍分离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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