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新闻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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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6日 星期

仿烟棒棒糖的流行须警惕


□曲 征

一款外形酷似香烟的棒棒糖正在部分小学生中流行。近日,有媒体记者走访河北多所小学发现,学校周边超市公开售卖该商品,其包装盒印有夹烟手势图案,棒体设计出“过滤嘴”和“燃烧端”,吸食动作与吸烟高度相似。

香烟造型的棒棒糖在校园流行,是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潜在威胁。这种酷似卷烟的棒棒糖,尽管本质只是普通糖果,其外观仍会引发观者的强烈不适。我们不禁要追问:将儿童食品设计成香烟造型,其真实意图究竟是什么?

这种设计本质上是利用儿童认知发展的特点进行不良诱导。心理学研究表明,小学阶段的儿童正处于行为模仿的关键期,他们对成人的行为充满好奇,但缺乏判断能力。仿烟棒棒糖通过将吸烟行为与吃糖的愉悦体验建立关联,借助视觉强化和动作模仿,可能逐步弱化儿童对烟草危害的认知。

更令人担忧的是,‌20岁之前,青少年大脑中负责决策控制的前额叶尚未发育成熟,这一时期形成的行为记忆可能对健康产生长期影响。中国疾控中心2024年调查显示,我国15~24岁人群中,86.7%的吸烟者表示第一次吸烟发生在18岁前。吸烟起始年龄越低,越易形成烟草依赖。

仿烟棒棒糖的流行,反映出部分企业未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保护义务,特别是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护方面的责任缺失。部分商家采用“三无”产品策略(无生产许可证、无成分标识、无警示语)规避监管,让仿烟棒棒糖通过校园200米以内零售终端销售。这种低成本、高利润的商业模式,实质上是以牺牲儿童健康权益为代价的短期逐利行为。‌

事实上,我国作为《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缔约国,其第十三条及其实施准则要求通过立法全面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并特别规定禁止生产销售对未成年人具有吸引力的烟草造型实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五条协同实施,共同构筑未成年人烟草防护法律屏障。然而实践中,监管部门对违规商家多采取约谈叫停等临时性措施,难以形成制度性震慑。

保护未成年人远离烟草诱惑,既需要未雨绸缪的制度设计,还需要构建多方协同的防护网。学校要加强引导,通过主题班会等讲解烟草危害;家长应提高警惕,关注孩子的消费行为,及时纠正其不良模仿倾向;电商平台应履行主体责任,下架“趣味搞怪”等误导性标签的仿烟产品。当务之急是强化监管,可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将仿烟棒棒糖等产品纳入监管体系。‌

未成年人的世界不该有烟草的阴影。保护未成年人远离烟草诱惑,既需要法律的刚性约束,也需要企业守住道德底线,更需要全社会形成“健康成长无小事”的共识。唯有如此,才能让棒棒糖回归甜蜜本质,让校园周边不再出现这种糖衣炮弹式的健康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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