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学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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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30日 星期

依法执教 以教育家精神勇担教育者使命


编者按:2025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即将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学前教育从“政策主导”迈入“法治护航”的新阶段。今年5月20日至6月20日是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主题为“学前有法 善育有规”。值此重要节点,本报特别开设《专家话新法》专栏,邀请专家深入解读学前教育法要义,以法治思维引领教育实践,共同探寻法治框架下学前教育的高质量发展路径。

□浙江省学前教育研究会教师发展专业委员会主任 赵一仑

学前教育作为国民教育体系的基石,承载着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的重要使命。学前教育法明确了学前教育的根本任务、基本原则和发展方向,是我国教育领域的又一里程碑,为学前教育的规范化、专业化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同时,规定了幼儿园教师的入职条件、职责、任务、要求及底线规矩,为幼儿园教师坚持依法执教、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提供了坚实的支撑。

一、坚守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学前教育法总则第四条提出:“学前教育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学前教育应当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这些规定很好地回应了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等教育的根本问题,是新时代学前教育工作的根本遵循。

幼儿园教师应主动将立德树人理念融入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以创新的教育理念和方法,帮助幼儿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此外,根据学前教育法第四章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幼儿园教师应当爱护儿童,具备优良品德和专业能力,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这提醒幼儿园教师要提升师德修养,努力成为幼儿学习的榜样。

二、坚持以幼儿为本,关注幼儿的身心健康

学前教育法在第二章、第四章中明确规定:学前教育应当坚持最有利于学前儿童的原则,给予学前儿童特殊、优先保护;实施学前教育应当从学前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利益出发,尊重学前儿童人格尊严,倾听、了解学前儿童的意见,平等对待每一个学前儿童。

这些理念深刻体现了“幼儿为本”的教育思想,即教育的一切活动都应围绕幼儿的成长需求展开,而非简单地按照成人的意愿或社会的期望来塑造幼儿。幼儿园教师要充分关注每个孩子的个性和差异,尊重他们的需求和兴趣,努力为他们提供个性化、适宜性的教育支持。

三、创新保教方式,推动保教融合

学前教育法第五章中明确规定:幼儿园应当坚持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幼儿园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科学实施符合学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年龄特点的保育和教育活动;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积极配合、支持幼儿园开展保育和教育活动。

这些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幼儿园及教师既要关注幼儿的生活照顾和健康维护,也要注重幼儿的认知、情感、社会性等方面的发展。保教融合不仅是提高学前教育质量的有效途径,更是保障幼儿健康成长的重要措施。幼儿正处于身心快速发展的阶段,教师必须防止保育和教育活动小学化。教师要创新保教方式方法,通过游戏化教学、项目式学习等形式,将教育内容融入保育活动,培养幼儿的自主学习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合作协作能力、问题解决能力和创新思维,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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