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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3日 星期

浙江试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技工教育衔接工作


本报讯(记者 季 颖)日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技工教育衔接试点工作的通知》,旨在建立技能与学历相结合的综合培养新模式,为浙江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提供高技能人才支撑。

通知明确,试点工作主要在办学规范、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突出的省内技工院校,以及专业优势明显且具备主考资格的普通高校中开展。试点对象为试点技工院校的全日制在籍学生,培养层次为高级工、技师(预备技师)。宁波大学、浙江工商大学、宁波工程学院和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为首批试点的主考院校,试点专业为电子商务(专科、专升本)、机电一体化技术(专科)、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升本)、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专科)、汽车服务工程(专升本)、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科);浙江交通技师学院、浙江商业技师学院、杭州技师学院、宁波技师学院、温州技师学院和台州技师学院为首批试点的技工院校,试点专业为电子商务、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维修、酒店管理及相关专业群。

根据通知,试点的技工院校应联合主考院校,系统开设与自学考试相衔接的公共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及选修课。技工院校学生在完成相关课程学习后,可报名参加由主考院校联合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衔接课程考试。衔接课程考试分为理论课考试和实践课考核。原则上,理论课考试于每年6月底至7月初、12月底至次年1月初组织,具体时间以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实践课考核时间由主考院校根据教学进度安排。

试点工作将视试行情况动态增补调整,逐步扩大范围,待条件成熟时全面推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技工教育衔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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