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中洁
海外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在发展模式上,主要有三种。一是以瑞典为代表的北欧模式,以覆盖高、公共资助强、家庭净费用低为主要特点。儿童保育被视为满足儿童生存和发展需求的一项公民权利,在法律和制度层面上规定了政府在婴幼儿照料中的责任。二是法国模式,国家拥有强大的公共与地方托育网络,家庭净托育费用相对较低。三是英澳混合模式,在供给结构上以私营机构和市场提供者为主,政府开设的公立机构比例较低,多以补贴的形式提供财政支持。相较于公立机构,私立托育机构只能获得部分费用补助。日本强调家庭、个人和市场的共同责任,具有典型的“政府主导+家庭共同负担”的特点,但近年随着人口增长低迷,政府推动“让所有孩子都能进入早期儿童教育与保育”计划,并在2019年起大力实施学前阶段(包含0~2岁婴幼儿免税家庭)教育无偿化政策。
在经费来源渠道上,各国存在差异。瑞典政府的托育服务支出主要来自地方税收和中央财政拨款,属于普惠公共服务模式。法国主要通过家庭补助金提供大规模经费支持,地方政府也会投资建设和运营托育机构。英国的资金来源包括政府、家庭和慈善援助,中央政府会为低收入家庭提供税金减免等财政补助。日本主要通过国家预算和专项经费提供财政支持,并通过提高税率增加服务资金来源,但地方财政负担较重,尤其是人口密集的都市地区。
在国际发展趋势上,一是呈现出从“补贴”到“普惠服务”的范式转变,以往多国针对特定人群(例如低收入家庭)的补贴已逐渐转为面对大众家庭的普惠服务。例如日本不断扩大服务覆盖范围,育儿补贴受领年限延长为出生到18岁。二是多国把婴幼儿托育列入重要国家发展政策,政策优先度大幅度提升。三是多国在扩大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覆盖率的同时,对师资、监管提出更高的质量要求,这对师资的待遇及师资的职前与职中培训体系提出了更大的挑战。
目前,海内外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迎来大力发展的契机,同时也面临着局限与挑战。一是在入园率上,与上述各国在0~3岁阶段投入的资源比例相关,多数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国在0~2岁阶段的入园率低于3~5岁。在3~5岁幼儿入园率方面,各国的比率均高于60%且变化幅度较小。在0~2岁婴幼儿入园率方面,瑞典2023年为49%,日本接近30%。各国入园率近年呈现逐渐攀升的趋势。二是大都市托育资源集中,但农村或中小城市存在设施不足、可及性受限的状况,例如法国及澳大利亚的偏远地区。三是人力短缺与待遇问题,托育工作者普遍存在职业认同感较低、薪资较低及流失率高的问题,人员缺口问题较为突出,例如德国与日本长期面临保育员不足的问题。
总之,各国基于本国的人口结构及社会背景作出了各自的选择,建设普惠性儿童福利制度是社会经济进步的必然要求。如何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推动建设育儿友好型社会,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将是今后国际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共同议题。
(作者系浙江师范大学儿童发展与教育学院硕士生导师、浙江省学前教育研究会婴幼儿养育照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