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玲玲
近日,四川省南充市一则家长宣誓无条件配合幼儿园教师的视频在网上引起广泛争议。不仅“宣誓”的举动过于夸张,“无条件配合”更是触动了家长敏感的神经。
家校共育,家长和校方都是教育孩子的权利主体,缺一不可。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家长在家校共育中的“缺位”与“失语”曾引来口诛笔伐,致使部分家长从“生而不教、养而不育”的极端,滑向了“奉命唯谨、从风而服”的另一个极端。
主动“无条件配合”的家长增多,逐渐引发家校共育中的“剧场效应”:家长担心自己不配合,教师会区别对待孩子,便对学校的安排“照单全收”;校方发现无论提出什么要求,家长的配合度都很高,就会无意识地把越来越多本不该家长承担的责任转嫁到家长头上。
家校共育,是有分工的合作,是不同角色、场合下的教育互为补充。对于学校教育,家长本可以是参与者、监督者,也可以是评价者、建言者,但随着或主动或被动的“无条件配合”,家长在一定程度上放弃了监督与评价的权利,也将家校关系推向了不对等、不和谐的边缘。这种情况下,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边界越发模糊、内容越发交叉,事倍功半不说,还可能引发家长对学校的不满情绪。
好的家校共育一定是能激发合力的,是家长和学校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在充分沟通交流前提下达成的最优合作。这样的共育,不仅要基于双方自愿的基础,更要有度、有边界,让家长和教师在育人过程中做“该做的事”“能做的事”“善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