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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6日 星期

浙江“一盘棋”推进校外培训监管执法工作

图为金华“双减”工作督查组突击检查校外培训机构。
(本报通讯员 吴仲池 摄)

本报讯(记者 汪 恒)近日,省教育厅、省委政法委、省委编办等十部门共同出台《关于加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大力提升校外培训执法水平。

根据《实施意见》,浙江将通过全面融入“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和数字化改革,到2023年基本建立校外培训执法制度和相关协调机制,执法力量明显加强,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高。到2024年,基本建成职责清晰、协同高效、机制健全、行为规范、保障有力、监督有效的校外培训执法体系。

为此,浙江在执法机制、执法权责、执法重点、执法行为、执法方式和执法水平上提出了一系列重点任务。将校外培训执法工作全面纳入“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健全执法协同、联合执法、行刑衔接等机制;明确省级、设区市、县(市、区)有关部门及乡镇、街道的相关责任,细化教育行政、相关行业主管、综合行政执法、民政、市场监管、机构编制、党委政法、公安等部门的执法责权。校外培训机构违反培训场所、从业人员、培训内容、培训材料、培训方式、培训时间、价格标准、收费管理、合同使用、广告宣传、举办竞赛、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疫情防控等方面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无证无照经营、隐形变异培训将成为执法重点。

同时,相关执法制度落实、执法实施规范、处罚裁量把握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标准,促进同一事项相同情形同标准处罚、无差别执法。发现有涉嫌犯罪行为,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在执法过程中,将聚焦校外培训“一件事”实施综合监管,大力推行“综合查一次”,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非现场监管、专项检查等方式开展执法,促进执法工作网上运行、动态管理,探索信用监管方式,完善校外培训治理模式。此外,还将健全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建立执法人员信息库,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定期组织开展执法人员专项培训。

根据有关要求,各地将于2023年3月前制定出台校外培训执法实施方案,细化落实重点任务的工作举措,层层压实责任,建立校外培训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校外培训执法工作力量、经费、装备等方面的保障,形成整体合力。将校外培训治理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范围,各地要建立校外培训执法监督机制,加强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执法考核评议,做好执法事项的普法工作,健全社会监督员队伍,营造形成全社会参与校外培训治理的氛围。

【消息1031】浙江“一盘棋”推进校外培训监管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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