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陆省宁 杨秀文)近日,嘉兴市南湖区出台了《嘉兴市南湖区学前教育财政补助办法》,最主要的变化是扩大了公益性幼儿园资金补助范围,并提高了标准。
该区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以文昌路幼儿园万舟分园为例,2016年的生均定额补助约为72万元,而按照新政的口径计算,同年的生均定额补助约为90万元,这部分经费可用于教师培训、教玩具添置等,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
学前教育从业人员和困难家庭幼儿成了新政的直接受益者。比如:对嘉兴市本级户籍低保家庭和特殊困难家庭幼儿就读公益性幼儿园的,实行保教费全免;公益性幼儿园接纳残疾幼儿入园的,残疾幼儿生均定额补助标准按所在幼儿园生均定额补助标准的4倍执行;申请资金补助的幼儿园,其非在编合格专任幼儿教师工资应按规定达到在编幼儿教师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其中省一级达到80%以上,省二级达到70%以上,省三级及准办园达到60%以上。
此外,对于20万元以上的大型修缮项目,新政将民办幼儿园由原来的按工程结算审价金额的20%补助,修改为按工程结算审价金额的50%予以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