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前沿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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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18日 星期

落细落实《指南》 构建中小学一体化德育体系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副处长

朱国清

《指南》提出的指导性意见很好地体现了我国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根本性质,阐明了我国中小学德育工作的价值方向,总结了我国中小学德育工作的优秀经验,具有很强的科学性、时代性和实践针对性。各地、各中小学校要以《指南》发布为契机,学习领会《指南》要义,落细落实《指南》要求,不断提高我省中小学德育工作水平。

完善中小学德育工作机制。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要把中小学德育工作作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各中小学校要建立完善党组织主导、校长负责、群团组织参与、家庭社会联动的德育工作机制。中小学校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切实加强对学校德育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建带团建机制。中小学校长要亲自抓德育工作,按《指南》要求,规划、部署、推动学校德育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建立专业化的德育工作队伍。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和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德育队伍人员培养选拔,优化德育队伍结构,建立完善激励和保障机制。要有计划地培训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德育干部、班主任、各科教师和少先队辅导员、中学团干部,组织他们学习党的教育方针、德育理论,并将《指南》纳入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德育工作专业化水平。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教育科研机构和学校要组织力量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研究,重视各级德育学会建设,指导组建专业化的德育研究队伍,指导探索新时期德育工作特点和规律,创新德育工作的途径和方法,增强德育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实效性。

科学制订《指南》操作手册。各地要将《指南》作为学校开展德育工作的基本遵循,并结合各地、各校实际加以细化,制订具体的操作手册。围绕《指南》的内容和要求,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要积极组织教科研人员、德育学科教师和德育工作者进行研讨设计,结合《浙江省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的贯彻落实,把德育各项目标、内容落细落小,落实到学校的日常工作中去,落实到学生的生活和学习中去,在实际操作中不断创新内容和载体,提高德育工作实效。

提供必要的德育工作条件保障。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和中小学校要进一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将德育工作经费纳入经费年度预算,提供德育工作必需的场所、设施、设备等,建立丰富多样的德育实践基地,为德育工作正常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精准实施德育督导和品德评价。各地、各校要对照《指南》要求,进一步完善区域、学校德育工作评价体系,切实将学校德育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学校督导的重要内容,并将《指南》作为教育行政部门对中小学德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价的重要依据,适时开展专项督导评估。各中小学校要认真开展学生的品德评价,并纳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对《指南》的组织实施情况要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各方要形成合力,推进德育制度化、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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