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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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28日 星期

银行催收贷款不能侵犯学生隐私权


□胡欣红

日前,江西萍乡农商银行发布的一则催款通知惹来争议。主要内容是催逾期未还助学贷款的,其中公布了141名大学毕业生的姓名、学校、住址、逾期金额等,逾期金额最少的3.47元,最多的11890.96元。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自施行以来,已帮助许许多多寒门学子完成学业。作为一项惠及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好政策,本应该好借好还,却沦落到银行发布催款通知的地步,确实令人唏嘘不已。

人无信不立,借钱就该按约如期还款。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虽然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承诺按期还款,一旦逾期,除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还有可能带来严重后果,诸如留下不良信用记录、影响个人信贷、无法乘坐高铁飞机等。因此,哪怕只是一块钱,也需要及时履行还款责任,这不仅关乎法律责任,更是一种人生态度。

但对于发布催款通知的银行来说,同步晒出逾期欠款者的个人信息,其中家庭住址甚至具体到了“X村X组”“X单元X室”,的确有侵犯公民个人隐私之嫌。按照该银行负责助学贷款项目的工作人员的说法,披露个人信息是与教育局沟通后的无奈之举。但这份无奈背后,暴露的却是银行简单粗暴、傲娇蛮横的处事方式。

无论是制度法律,还是公序良俗,都强调对公民隐私的保护。为避免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造成“二次伤害”,各级各类助学金、助学贷款等的发放均强调以保护受助者尊严为前提。但该银行却反其道而行之,一纸通告固然可以形成舆论压力,却也将逾期欠款者“钉”在了信用缺失的“耻辱柱”上,对其将来工作生活的负面影响尚不可估量。

尤其是逾期金额低于10元的有3人,低于1000元的最多。几百元乃至区区几元钱,应该谈不上有啥还款难度,贷款人主观上不至于故意漠视主动选择当“老赖”。对于这种欠款数额较低一时忘记还的贷款人,如此大张旗鼓地发通告,有点高射炮打蚊子的意味。

退一万步说,即便真的穷尽了所有手段仍找不到逾期欠款者或者对方的确有意想要抵赖,银行也应该采取仲裁或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而不是肆意挥舞舆论大棒、以侵犯他人隐私权益的方式来维权。哪怕万不得已要公布名单,也应由法院根据流程确定对方为“老赖”,进而通过合法渠道公布失信人的相关个人信息。

一言以蔽之,欠款逾期未还的学生,当然要反躬自省,及时补交助学贷款。对于参与助学贷款项目的银行来说,更应该多些人文关怀,改变简单粗暴的方式,在法律允许的界限内合理合规地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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