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朱 丹
“幼儿教师工作量大、压力大、待遇低,很多地区的幼儿教师工资不高,不被社会所了解。”
“国家在工资待遇、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了幼儿教师一些倾斜,但许多政策仍待完善。”
“应尽快制定学前教育指导性收入标准,为民办园提高教师工资及社保待遇、在职培训经费及优质教育奖励资助等提供财政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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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久前结束的全国两会上,学前教育依然是代表委员们建言献策的热点。其中,有代表委员呼吁,以更加公平合理的激励机制,让更多优秀的幼师招得来、用得好、留得住。事实上,这也是广大幼儿园及幼师最为关心的话题。近日,记者走访了我省一些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幼儿园,调查了解幼儿教师所期待的评价激励措施。
根据《2017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我国幼儿园在职教职员工419.29万人,在园儿童4600.14万人,师生比为1∶11,离《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规定的1∶5~1∶7标准仍有较大差距,全国幼儿教师师资缺口预计在400万以上。而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继续实施,这个数字将会持续上升。
一方面是幼师缺口不断增大,另一方面是幼教人才的不断流失。不少幼儿园园长坦言,每到招聘季,即便是学前教育专业的一些毕业生出于种种考虑,犹豫之后仍然选择了放弃幼师这一职业;近年来,在园教师流失现象也普遍存在,主要原因在于工资待遇低、工作压力大。
为了吸引更多优秀的教育工作者加入幼教队伍,杭州市江干区自2011年以来加大事业编制教师的配置力度,按每班2名教师的配备,截至2018年已招聘事业编制幼儿教师近800人。这其中,不仅有通过区域招聘引进的幼教人才,还有该区与院校合作开展“育苗计划”培养的师范毕业生。
幼儿教师编制一直是萦绕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心头的大难题。目前正在施行的《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规定,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应当结合本地实际,在省规定的编制标准内核定公办幼儿园工作人员编制。2018年,浦江县整合资源,在全县编制总量“只减不增”的原则下,“挤”出24个编制优先用于学前教育事业。
“作为一个坚守幼教岗位22年的非编教师来说,十分盼望教育部一直在呼吁实行的‘同工同酬’制度。”来自绍兴市阳明幼儿教育集团的教师顾林永告诉记者,在我省幼儿园非编教师队伍中,像她这样过了招考年龄,但教育经验丰富的老教师有不少。“无法解决编制,与之相伴的就是待遇福利也跟不上去。”
针对非编教师队伍建设,浦江县做了探索与尝试。当地政府于去年通过了《浦江县雇员制教师招聘管理暂行办法》,这项政策意味着该县招聘的雇员制教师将与在编教师享受同等待遇。文件规定,按照同工同酬原则,雇员制教师的待遇参照同等条件在编教师标准核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纳金以及职业年金等均保持一致。文件实施后,该县逐年招收雇员制教师累计300名。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北海幼儿园园长柳茹谈到,除了提升幼儿教师的待遇,国家还应在评优评先上对幼儿教师多一些政策倾斜。“如今,幼儿教师也可以参与正高级教师的评审,让我们看到了希望。然而,幼儿教师在职称评定的机会和条件方面依然处于弱势,如名额少、门槛高。”她分析。
“在所有教师群体中,幼儿教师的工作最繁重,也最容易被忽略。正因为工作的特殊性,我们要积极创造条件拓宽幼师职称评定和晋升的渠道。”杭州市依江幼儿园副园长周福军建议,从幼儿园层面出发,需要突破教师考核制度中显性评价内容,如不仅仅局限于对教育教学成果的考核,而是把普通教师对班级、幼儿、家长工作的思考,及其个人才艺展示、公开教学活动等也纳入评价范围。据了解,该园还将幼儿园中的任务承担、兼任岗位分配方式改为公开竞聘现场量分的形式,给所有教师公平公正的竞争机会。
长兴县张家村花园幼儿园通过每月考核表、期末奖励情况和学年积分制考核办法,从教师的个人能力、班级工作、校园活动参与情况等方面来进行评价。办公室主任吴锡珍介绍,每月考核重在对常规工作的考核,由自我评分、小组评分和园内评分组成;学期结束时,办公室会结合期末奖励情况进行汇总、结算;学年积分制考核则是根据教师在一个自然年内的表现给予相应的奖励加分和惩戒扣分。“教师无论是积极参与各项活动,还是在班级工作上获得家长认可,都可按相应的评价条款获得积分并进行奖励。”
“对幼儿教师而言,最好的评价来源于社会和家长。由于公众对这一职业的刻板印象,我们总是会在一些场合听见有人说‘幼儿园老师不就是阿姨吗’。这种对幼教工作的不理解,势必会影响许多幼儿教师的积极性、上进心,进而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幼师的流失。”常山县教工幼儿园的教师邱超颖认为,促进幼儿教师的职业发展需要增加物质激励,更离不开精神激励。评选最美幼师、表彰优秀幼儿教师、宣传幼儿教师正面形象……近些年,我省越来越多地区已经开始通过设立荣誉与奖项来重振幼儿教师的尊严,让他们获得自我价值,树立职业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