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史望颖)近日,宁波市委教育工委、宁波市教育局出台《关于加强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全面实施班主任准入制,完善班主任待遇提升保障机制,增强班主任岗位吸引力和班主任工作质量。
目前,宁波市中小学共有专任教师5.6万余人,其中班主任占了四成多。《意见》规范了班主任选聘机制,要求学校制定符合实际的班主任选聘办法,鼓励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奉献精神强的优秀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对初任班主任,一般要求参加不少于48学时的班主任岗前培训,具备2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和担任副班主任(见习班主任、班主任助理)至少一年;初任班主任要求任职2年内取得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资格证书(C级及以上)。
《意见》细化了班主任工作职责,确保班主任将工作重点和主要精力放在“研究学生、评价学生、引导学生、帮助学生、组织活动、建设良好班集体”等核心工作上,并把“师德”作为重要的衡量标准之一,对不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玩忽职守给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相关要求落实师德“一票否决制”。
《意见》要求构建市、区县(市)、学校班主任荣誉系列评选体系,实行宁波市“十佳百优”班主任评选。《意见》还提出要完善班主任岗位月津贴制度,可按照教师职务结合担任班主任的年限逐年增加班主任津贴。学校可以探索中小学班主任职级管理制度,鼓励中高级教师担任班主任。
为鼓励教师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宁波建立了“新秀班主任”“骨干班主任”“名班主任”三级班主任专业成长序列,在担任班主任岗位工作期间,享受同级“教坛新秀”“学科骨干”“名教师”同等待遇。并设立班主任专项奖励资金,落实班主任职称评定的双通道制度,既可选择参评学科专业系列,又可选择参评德育系列。
宁波还鼓励能力水平突出的名优班主任设立工作室,开展带徒培养工作,加快班主任成长共同体建设。《意见》指出,将建设市、区县(市)两级“名班主任”工作室,鼓励中小学校建立“名班主任”工作室。到2020年建成市级“名班主任”工作室10个以上,建立以名班主任工作室为主要依托的班主任实训基地。
此外,《意见》要求完善班主任分层分类培训机制。要求市、区县(市)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中小学班主任培训纳入教师全员培训计划,强化班主任培训过程管理,建立全覆盖、分层次、科学合理的班主任培训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