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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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11日 星期
少了喧嚣 多了书声
永嘉为“进校园”活动立规


本报讯(记者 于 佳 通讯员 潘志存)城市文明、消防安全警示……这些冠以“大手牵小手”的“进校园”活动,往年可是名目繁多。但今年却不一样,用永嘉县外国语实验小学校长戴高林的话来说,“校园少了喧嚣,多了琅琅书声”。

这要归功于前不久永嘉县委办、县府办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它给各类“进校园”活动戴上了紧箍咒。

《通知》指出,各类“进校园”活动统一归口到县教育局管理,后者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制定的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标准进行审核,从严控制各类不适合中小学教育、对学生的教育效果不理想或占用教育时间过长的“进校园”活动。

换言之,如今想“进校园”举办活动,首先要对照活动的教育要求逐项进行设计,精心安排,尽最大可能融入学校日常的教育活动中。县教育局会在每学期开学之前公布本学期“进校园”活动清单,原则上将每学期开学后的第3周作为校园活动周,各类“进校园”活动统一安排在活动周内集中开展完成,相关县直部门原则上不得在学期中途临时安排“进校园”活动。

同时,学校可以按照自身师资力量、教育设施、社会环境、生源状况和家长意愿等因素,根据是否符合本校实际、是否有利于学校的发展、是否有利于学生的正常教育等原则对相关县直部门组织的各类活动项目进行选择,相关县直部门要充分尊重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对未经县教育部门同意的活动项目,学校有权予以拒绝。

“有学校反映,此前一个学期‘进校园’活动超过30场,且随意性大,既增加学校的负担,也影响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永嘉县教育局党委委员柯晓云说,《通知》并不是紧闭学校大门,不允许进入校园,而是让“进校园”活动更规范,更有意义,避免出现一些权力部门为完成考核任务或为创新地方行政政绩而对中小学下达“进校园”命令的现象。

永嘉县实验中学校长周国杰说,“进校园”活动规范后,就像被排进了课程表。比如毒品预防教育活动,学校可以事先把这类活动安排在道德与法治课上进行,既降低了干扰,又能让学生了解到课本以外的知识。

据介绍,永嘉县纪委、县考绩办、县教育督导部门还将加强监督,及时制止擅自组织的各类“进校园”活动,对未经审批擅自组织实施的,将根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与人员责任。并将不定期开展规范“进校园”活动专项督查,严肃查处典型案例并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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