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高等教育
本版新闻列表
 
上一篇
2020年7月27日 星期

内外融合 协同育人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探索人才培养新模式

□本报通讯员 韩小梅

毕业数年,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法学专业毕业生嵇思涛仍然心系母校院系。作为汇业律师事务所宁波分所合伙人的他,不仅促成了“汇业律师事务所”奖学金的创设,最近还重回校园,提出参与协同育人、支持专业建设的意愿。

实际上,像嵇思涛这样的毕业生,正是当年母校力推协同育人的受益者。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法学专业10多年来深入探索“内外融合、协同育人”法治人才培养模式,一方面建立了以“常驻常派”机制为基础,“双官双师”(即法官、检察官、律师、教师)为主体的协同育人师资团队,另一方面又在校内搭建起“圆桌”系列课外拓展实践平台。

传统的法学教学重视理论阐释和条文解读,忽视司法政策和业务技能。实践教学也往往囿于校内资源,来自实务部门的点缀式讲座居多,系统性授课偏少,教学合作未能常态化、规范化。该校致力于在传统课堂之外,突破“单校”育人模式的局限,开辟新的人才培养阵地。

早在2005年,法学专业就开始尝试“请进来”,邀请时任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建国及宁波市县区二级检察院具有硕博学位的专家型检察官,为法学专业学生开出“检察实务”课程。课程聚焦庭审检控讯问技巧,学生还有机会体验优秀公诉人遴选辩论赛等活动,广受学生好评。之后,法学专业在教学计划中的方向课程部分增设了“职业方向模块”。同时,法学专业还积极鼓励专业教师“走出去”,强化实务历练。多名教师先后挂职担任中级法院法官或仲裁员、获批兼职律师执照甚至荣任宁波市政府法律顾问。

2014年,法学专业率先与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了院校全面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宁波市中院在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设立巡回法庭和理论研究基地;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在宁波市中院设立法律人才实践教学基地。双方互聘对方专家参与本单位工作、互派业务骨干挂职兼课、共同在校内巡回法庭举行公开庭审。

此后,法学专业更是推动建立了“四院协同”机制,即由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浙大光华法学院、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及下设县区法院、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及下辖县区检察院共同参与,以司法机关对后备人才素质的具体需求为导向协同育人,促进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深度衔接。

与业界合作期间,法学专业一并启动了驻校法官导师制和驻校检察官导师制。驻校期间法官和检察官需要“进课堂”,参与实践教学,以及“进社团”,指导学生活动,即“双驻双进”机制。同时,在非驻校期,业界导师也会通过邮件或电话答疑、接待学生旁听庭审、优先安排学生参加法院检察院公众开放日等活动,并参与指导学生实习。

除了争取业界的实践资源,法学专业还积极拓展学生的校内专业实践活动。自2015年开始,法学专业逐步打造起“圆桌”系列品牌专业课外实践教学体系。该体系引入法官、检察官、律师、专家教授等做指导,采取演讲、辩论、模拟庭审、公益普法等形式,先后推出“圆桌学堂”“圆桌名师大讲堂”“圆桌法学社”和“圆桌公益普法团”等平台,为法学专业学生提供了深层次、多角度的“教、学、做”一体化课外实践教学平台。


上一篇
浙ICP备11065404号-3
Copyright@1984-2006 浙江教育报刊总社.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教育报刊总社 版权所有 建议分辨率1024*768 IE6.0下浏览